发布者:创始人 发布日期:2025-06-26 0次浏览
6月23日,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《零碳园区建设指南》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。
公示稿提出,园区应具备碳排放、能源统计核算的能力,建有碳排放、能源统计表单台账。
园区应统筹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、技术进步、产业升级的关系,统筹提高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源结构清洁转型,大幅度降低园区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。
园区应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,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、智能化发展,推动新能源、负荷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,通过主网、配网、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,促进园区新能源、负荷、储能的聚合和调控。
同时应鼓励园区内企业参与绿电、绿证交易。
园区零碳建设指标如下:
0515-8199 3566
191-0610-1009
0515-8199 3568
191-0610-93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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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日 08:30~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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